提交附加税费时出现类似如下错误提示,该怎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的相关规定,地税系统根据国税增值税的申报情况,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水利基金)自动进行零申报。具体公告内容请参阅申报网站首页公示公告。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或者修改附加税费申报表内容,需要到税务大厅办理。
数据查询—税票信息查询中,显示转账失败,点击“重新发起扣款”出现如下错误提示,该怎么办理?
金税三期系统为了保证不重复扣款,部分自动扣款不成功的业务被置为锁定状态,需要税务端人工确认扣款状态后解锁。如果您确认税款没有扣划,目前的便捷解决办法是告诉我们的热线受理人员,由后台人员人工解除锁定状态,然后您再重新发起扣款请求。
进行报表提交时,系统提示:您提交的页面已经过期,请勿多次刷新!请到“数据查询”功能中查询是否已保存成功!该如何办理?
系统防止您重复提交的提示,请不要重复进行提交。您可以到“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申报结果。
纳税人已经变更税号,但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还是只能使用原税号登录,新的税号无法登录。怎么办理?
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是在国税部门变更了纳税人识别号,都需要到所属地税办税大厅办理“识别号变更”业务,变更结束后,请使用新的号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另提醒:原来与银行签订的扣款协议也需要按照新的号码签订。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出现如下错误提示: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取消了原有部分个人所得税按“次”申报的税种鉴定,此部分纳税人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添加按“月”申报的税种鉴定,方能在网上提交申报。此问题确认方法:您可以点击系统中“税管信息”,查看本单位的税种鉴定信息:
税管信息中,必须有个人所得税纳税周期为“月”的税种鉴定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提交:
没有签订税银扣款三方协议也可以划转税款吗?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如果未签订三方扣税协议,可以通过网页中“银行缴税”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已经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纳税人不能使用此功能。)
缴款方式有以下两种:1、生成银行缴税后,可打印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税款限缴日期之前,凭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银行缴款。
2、下载安装“银联钱包”APP,记录下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机关代码三个要素,在“银联生活-青岛市-地税税款缴纳”下录入,通过银联卡缴款。
财务报表申报时,提示“财务报表上传出错非本单位财务报表,请确认您上传的文件中“资产负债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正确。”该如何办理?
请您打开财务报表,确认财务报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录入的是否正确填写。
房产税已经在“房土税源明细”中进行了“房产税税源信息明细采集(维护)”,但是当月房产税点击“生成应税明细”,无法生成任何从价和从租的税费信息,该如何办理?
房产税每月只能申报一次,如果已经申报过一次(网上和地税大厅),则不能再生成税费信息。如需更改请到地税办税大厅进行申报变更。
登录地税网上系统后,没有财务报表申报提示或者提示的财务报表申报种类有误,该如何办理?
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关财务备案制度信息进行维护后再进行财务报表的申报。另提示,纳税人在国税部门报送了财务报表,地税部门就不用申报了。
进行报表提交时,出现如下提示,该如何办理?
金税三期系统中,每个税种每个申报周期只能申报一次。出现这个提示,很可能是该税种已经申报过。所以请仔细填写申报表,慎重提交申报表。如果网上提交后需要更正申报表,目前只能到地税办税大厅更正。
点击企业所得税后,出现如下错误提示,该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如果上季未申报,则提取不到上季数据,当季就不能申报,必须到大厅进行上期数据的补报后,才能申报当期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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