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新《个人所得税税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了让大家尽快享受到改革红利,记者从中站区财政局获悉,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先行实施过渡期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中站区从10月1日起,全面执行个税新的起征点。计算方式:应纳税额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区财政局工资管理科现正在抓紧时间对全区工资按规定进行核算,10月工资将按照新的起征点进行个人所得税征缴。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洋瑞 通讯员 李晓燕 赵玮 报道
总监制:田向阳
主编:王晨光 统筹:杨帆 徐乾俸
责编:王 鹏 校审:王盈燕
编辑:肖 扬 实习生:黄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