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自3月1日起,该局将下放莞城、厚街、松山湖3个分局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
到目前为此,东莞市国税局已下放7个分局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包括:长安、大朗、南城、东城及上述3个分局,共涉及370余户外贸企业,占2016年全市外贸企业办退总额近6成。出口退税审批权限的下放,提高了办事效率,大大方便了外贸企业,受到广泛的欢迎。
据了解,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交接,东莞市国税局一方面认真总结推广前期部署权限下放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办工作机制,制定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畅通市局与分局工作联系与沟通渠道,及时向新增权限下放分局提供准确、全面的业务辅导与操作指引;另一方面将加强对权限下放分局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后续管理,加大疑点数据的评估核查力度,通过出口退税专项检查、数据筛查、资料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提升审核审批质量,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确保审批权“放得下、管得住”。
市国税局表示,今后,对于符合条件的镇街(园区)国税分局,将按实际情况分批、分阶段下放相关业务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