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地税网上申报如何?归纳常见网上申报问题解答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9-07-30 04:40:42

 

尊敬的纳税人:

青岛市地方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已于2016年7月8日起,正式使用金税三期系统,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同步升级至金三版本。因新旧系统差异,部分业务办理流程发生变化,现将近期纳税人咨询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式发给您,以方便您顺利进行网上申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因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始,仍在不断调整完善和磨合中,如有变动,以实际系统为准,我们也将及时通告。

纳税人如有问题,欢迎拨打我局网上办税技术服务热线85919292,或者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我们将尽力降低系统上线初期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并竭诚为您服务。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2日



一、点击企业所得税后,出现如下错误提示,该如何处理?


解答:企业所得税如果上季未申报,则提取不到上季数据,当季就不能申报,必须到大厅进行上期数据的补报后,才能申报当期企业所得税。

二、扣缴税款时,系统提示“三方协议验证错误:付款行行号不存在或参数状态错误”,该如何处理?

 

解答:纳税人近期变更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可能会导致这种情况。须重新签订银行协议,才能通过网上自动转账。


三、提交附加税种后,出现如下错误提示,该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免于零申报。具体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在国税申报系统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的。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对以上两种情况,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9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纳税人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进行城建税纳税申报,并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优惠政策。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进行零申报,但需要进行城建税申报。

有部分纳税人在国税部门办理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地税网站仍提示需要申报,原因是国地税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遇到这种情况,请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或者国地税识别号关联,在此之前,仍需要在地税网站正常申报。


四、原系统中个人用户,字母Z开头的号码,现在如何进行登录申报?个人合伙独资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解答:原字母Z开头的号码在金税三期系统中不再使用,都已自动转换为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请直接使用证件号码通过个人纳税人界面登录申报。特别提醒:原来系统中个人用户和银行签订的以字母Z开头的自动扣款协议,如果需要自动扣款则需重新按照证件号码和银行签订扣款协议,或者使用银行缴税(使用方法请见问答十)。


 

个人合伙独资企业的合伙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请在左侧其他税费种申报栏目选择个人所得税,填写所在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完成申报。


五、如何查询原系统中数据?

解答:请先使用税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右侧“旧版数据查询”中查询。



六、原系统税票打印功能在哪里可以打印?

解答:税票打印功能暂时取消,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力争月底前恢复此功能。


七、上传个人所得税EXCEL文件出错,提示“审核通过方可上传,请先审核您的个人所得税数据”,该如何处理?

解答:请点击“审核所有表”按钮,提示五个表格都“审核通过”,然后保存表格,再进行上传。


八、上传个人所得税EXCEL文件出错,提示“版本错误,请下载最新版本!注意,金三模板,版本号为4.2,与之前的4.1版本并不相同。请重新下载金三模板填写。”,该如何处理?

解答:请到“资料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进行填写申报。


九、财务报表上传出错所属期错误,提示:“请确认您的Execl文件所属期(在资产负债表第3行)与网页上的所属期的月份一致。”,该如何处理?

解答:请确认所属期是否与网页上一致。

第一季度:1-3月  第二季度:4-6月 第三季度7-9月 第四季度10-12月  年度1-12月

   

十、如果未签三方协议,可否通过网上申报,银行转账?

解答:如果未签订三方扣税协议,可以通过网页中“银行缴税”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已经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纳税人不能使用此功能。)


缴款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生成银行缴税后,可打印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税款限缴日期之前,凭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银行缴款。

2、下载安装“银联钱包”APP,记录下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机关代码三个要素,在“银联生活-青岛市-地税税款缴纳”下录入,通过银联卡缴款。


十一、纳税人在国税报送财务报表后,是否还需要到地税部门再次报送财务报表?

解答:地税部门已经实现了与国税的财务报表数据共享,纳税人在国税报送了财务表后,无需再到地税部门报送,该业务办理未因金三系统上线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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