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已经升级,升级后版本V3.0.00,北京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的新功能啦。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北京用户的登陆网址为:https://fpdk.bjsat.gov.cn。
本次升级,企业端无需进行升级操作,若发现登录页面版本仍为2.0版本(版本号显示在页面最下方),请删除本地计算机浏览器中收藏夹中的原有地址,并在浏览器地址栏重新输入网站地址,进行重新登录(或先执行清除浏览器缓存操作后再登录),成功登录3.0版本后再进行地址的重新收藏。若仍存在问题,可及时通过“长城软件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反馈问题。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V3.0.00主要变化
一、 重要升级内容
1.本平台由“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2.本平台实现与征管系统对接获取申报结果。
为避免企业在征期内申报后,又进行误勾选、确认发票操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本次平台升级实现了与征管系统(非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结果的对接功能。
(1)在征期期间,系统将自动获取每户企业的申报结果信息,若获取到某企业已完成申报的结果,则系统会自动回退该企业之前已勾选但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同时,系统当前的税款所属期则会自动转到下期,因此取消了上一个版本中用户完成申报后只能在征期结束以后才能勾选下期发票的限制。
(2)在征期内,企业进行确认操作时,系统会实时调用征管系统的申报接口获取申报是否完成的结果:
A、若获取到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
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将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B、若获取到已完成申报,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C、若获取申报结果失败,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
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将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征期结束时,平台仍未获取到企业的申报结果,平台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须在下一个税款所属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3.取消征期结束前2日不可操作限制。
4.增加往期历史确认查询。在确认勾选模块的历史确认情况中,增加对确认勾选发票数据的往期查询功能。
5.“勾选认证”数据优化为准实时同步。平台会每天准实时的将当天纳税人已确认的数据(勾选认证)与扫描认证的数据进行同步,其中,勾选认证数据准实时同步,扫描认证数据按天同步。纳税人可在执行确认操作后关注“抵扣统计”功能统计表右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并查看统计报表以得到准确的可抵扣数据(含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
6.抵扣统计报表准实时统计。升级前,确认勾选发票操作后,需第二天在抵扣统计报表中体现汇总数据;本次升级后,实现了在确认勾选发票操作后,最快当天即可在抵扣统计报表中展现勾选确认汇总数据,并在报表上方显示统计时间,以便企业实时掌握汇总认证数据。
7.抵扣统计增加导出功能。本平台的抵扣统计报表增加了导出功能,企业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增加对发票认证(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后变为异常发票清单的显示。
二、 其他升级内容
1.新增模块帮助功能。企业登录平台后,在每个模块页面新增“帮助”连接,点击进入后,可对该功能做了简单介绍和操作说明。
2.首页增加操作手册。在首页右上角增加新版操作手册连接功能,便于企业下载查看。
3.首页增加收藏网站功能。为便于企业登录,无需每次输入网址,首次登录到首页后,有收藏本站的功能。如果企业之前已经使用浏览器进行了收藏操作,必须先删除原有收藏信息,进行重新收藏操作。
三、 其他重要提示
1.三证合一信息确认。企业做完三证合一后,登录平台时,请查看企业信息,新旧税号是否在信息中体现,若信息,新旧税号是否在信息中体现,若信息不符,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征管系统中进行及时维护(通常次日生效)。
2.季报企业认证方式。目前平台中,季报企业的认证方式与月报企业的认证方式一致,按月进行认证。
3.为便于安装,提供兼容性浏览器。本平台支持IE8(含IE8)以上浏览器,为方便企业安装驱动和控件的操作,特提供集成专用浏览器,下载地址如下(三者任选其一):
(1)地址1:百度云盘http://pan.baidu.com/s/1kUJwL4V;
(2)地址2:360云盘https://yunpan.cn/OcSMkE5ngF5jQV,访问密码 31ac;
(3)地址3:下载网址http://down.360safe.com/se/360seswdzcs.exe。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适用范围:
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发票查验方法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
一、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
1、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
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
二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
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 。
三 、货运专用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发票规格为240mm×178mm。
四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扣税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
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专用发票
一、光角变色圆环纤维
(一)防伪效果
防伪纤维的物理形态呈圆环状随机分布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圆环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以小于45度的角度照射环形纤维,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
二、造纸防伪线
(一)防伪效果
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含有造纸防伪线,防伪线在自然光下有黑水印的特点,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为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如下图所示),防伪线据票面右边缘20mm-80mm。
(二)鉴别方法
在日光下对光观察防伪线呈现黑色线状水印,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垂直照射防伪线呈现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
三、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地区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四、专用异型号码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五、复合信息防伪
(一)防伪效果
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二)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防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防伪无碳复写纸
(一)“弯曲状-荧光正反纸面变色防伪纤维(黄、蓝双面荧光)”
1、防伪效果。发票纸张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当使用365nm紫外光在发票正面、反面分别照射时,可见防伪荧光纤维,纤维呈弯曲状,同一根荧光纤维显现黄色、蓝色荧光交替变换颜色的特征。
2、鉴别方法。将发票放置在验钞机或其它365nm紫外光光源下观察,可见发票纸张中多根弯曲状防伪荧光纤维。当使用紫外光光源交替照射发票正面、反面时,即可观察到同一根纤维显现出黄色、蓝色两种荧光颜色交替变化的效果,见下图所示。
(二)纸张温变防伪
1、防伪特征。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在正常情况下为白色,在130度左右温度下,纸张背面加热部位呈现粉红色,颜色不可逆。
2、鉴别方法。使用日常生活中的简易加热器(如吹风筒、直发器、点烟器、电熨斗等)靠近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纸张背面加热部位由白色变为粉红色,颜色不可逆。见下图所示。
(三)纸张划线防伪
1、防伪特征。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在正常情况下为白色,使用硬物在发票纸张的背面划线,纸张显现淡蓝色的线条。
2、鉴别方法。将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放于硬的平面上,用手指甲、竹签或其它光滑硬物在纸张的背面用力快速划过,纸面显现淡蓝色的线条防伪特征。见下图所示。
二、监制章专用红外激发荧光防伪
(一)规格
椭圆形,长30.0㎜,高20.0㎜,字体为楷体。
(二)位置
位于产品记账联、发票联票面表格上方居中,椭圆下半弧顶点距表格上边框线2.5㎜。
(三)印刷油墨
专用红外激发荧光防伪油墨。
(四)防伪效果及鉴别方法
监制章图案在960nm专用红外激光笔照射下发射出红色亮点,见下图所示。
三、定制专用号码防伪
(一)规格
8位专用号码,长约22.0㎜,高约5.0㎜。
(二)位置
位于票面右上角字符(№)后,号码首位数字距字符(№)右端4.0㎜,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
(三)发票号码颜色
发票号码颜色为深蓝色。
(四)防伪效果及鉴别方法
专业定制异形字体,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号码。采用样品对比方法,使用刻度尺测量鉴别。见下图所示。
四、压划变色红外非吸收油墨防伪
(一)规格
发票代码:10位2号宋体阿拉伯数字,字高4.5㎜,长35.0㎜。
字符No:字高5.0㎜,宽5.5㎜。
(二)位置
发票代码:位于票面左上角,数字最右端距双杠线左端10.0㎜,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
字符No:位于票面右上角,字符(№)左端距双杠线右端10.0㎜,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
(三)内容
发票代码及字符No。
(四)印刷油墨
压划变色红外非吸收防伪油墨。
(五)防伪效果及鉴别方法
在外力作用下发票代码及字符No图案周围图案变红色;发票代码和字符No在自然光下呈现灰黑色,在红外专用识别仪下发票代码字符和字符No不可见。
红外非吸收防伪需要工具鉴别,鉴别工具为红外专用识别仪,在>700nm的近红外区无吸收。压划防伪无需检验工具,用白纸或硬币等压划代码及字符No即可。见下图所示。
五、微缩文字防伪
(一)规格
双杠线两端各长出票头3.0㎜,线粗0.28㎜。监制章内圈线粗0.26㎜。
(二)位置
位于监制章内圈及票面表格上方居中,双杠线下一行线距表格上边框线11.5㎜。
(三)内容
双杠线缩微内容:由地区加“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按特定规律组合)的微缩文字构成。 例如: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条线缩微内容为“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循环组成,即“SDZZHSHPTFP”循环组成。下条线缩微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循环组成。
监制章内圈缩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循环组成。
(四)颜色
双杠线颜色与发票表格文字颜色相同,监制章内圈线颜色与监制章颜色相同。
(五)防伪效果及鉴别方法
使用放10倍以上放大镜下观察,缩微线内容清晰可见,见下图所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朝阳税务 长城软件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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