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税自助办税系统暂停使用,请注意!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16 03:48:24



今天的事儿太重要

先讲结论



1、2016年7月27日下午6点起到8月7日,大部分涉税事项包括网上办税都将无法办理。


2、2016年8月8日起恢复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3、2016年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7月1日至7月20日, 2016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最最重要的就是有那么几天

是办不了税的

小伙伴们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了

具体怎么回事

要从小编刚刚收到的

一份最新公告讲起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湖北省国家税务系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8月8日起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并定于2016年7月28日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


背景:什么是金税三期
,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此次启动的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重要税务管理工作环节和各级国、地税机关的“三个覆盖”,具有税收管理更加统一规范、纳税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国地税合作更加深入紧密的重要意义。金税三期将取代运行了多年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对咱们纳税人来说

最最最重要的

就是把下面这几个日子记清楚了

这几天

大部分涉税事项

无法办理


七月


八月



大部分涉税事项无法办理

当然也有一部分

是可以办理的

详情请往下看

2016年7月27日18:00至2016年8月7日24:00,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办税系统、 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
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


3.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原升级版)开票及数据上传;


4.网络发票开具;


5.涉税咨询业务。



2016年8月8日8:30分

金税三期系统将正式启用

(这下明白为啥日历上有个小星星了吧)




届时

全省国税系统

将恢复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八月份的申报期

也因此延长


为尽量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7月1日至7月20日, 2016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除此之外

关于涉税业务办理

小编还给大家准备了六大提醒

这可要注意了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暂停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2016年7月27日前已购置车辆的纳税人,请尽量提前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应用系统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可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领用限额,扩大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为方便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机动车登记注册,:对7月18日至8月18日期间购置机动车的车主,,单次有效期为15天,临牌到期后,可再申请换领临时牌照;对7月20日至8月19日期间实行网上预约自选车牌号的,自预选成功之日起,保留15个工作日有效,8月20日起,恢复预选号保留5个工作日有效。

 

(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全面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请广大纳税人关注电子税务局更新说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将于2016年7月25日起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www.hb-l-tax.gov.cn)和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ehbds.gov.cn)发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最新版本,供纳税人免费下载。

 

(六)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电视、媒体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其他未列明事项,请纳税人关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公告,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看到这儿

您要是还不清楚

可以直接看咱们的公告全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6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湖北省国家税务系统、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8月8日起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并定于2016年7月28日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为了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如期顺利上线并平稳高效运行,最大限度降低给广大纳税人或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费)事项带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全省国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7月27日18:00至2016年8月7日24:00,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办税系统、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

  3.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原升级版)开票及数据上传;

  4.网络发票开具;

  5.涉税咨询业务。

  (二)全省地税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7月27日18:00至2016年8月7日24:00,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机)以及电子税务局、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将暂停办理除以下几项业务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个人社保费代征;

  2.涉税咨询业务。

  二、恢复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一)全省国税系统

  自2016年8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届时,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办税系统、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全省地税系统

  自2016年8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届时,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服务系统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三、申报纳税(费)期限调整安排

  为尽量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7月1日至7月20日,2016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四、涉税(费)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暂停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2016年7月27日前已购置车辆的纳税人,请尽量提前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应用系统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可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领用限额,扩大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为方便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机动车登记注册,:对7月18日至8月18日期间购置机动车的车主,,单次有效期为15天,临牌到期后,可再申请换领临时牌照;对7月20日至8月19日期间实行网上预约自选车牌号的,自预选成功之日起,保留15个工作日有效,8月20日起,恢复预选号保留5个工作日有效。

  (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受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全面启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请广大纳税人关注电子税务局更新说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将于2016年7月25日起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b-l-tax.gov.cn)和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ehbds.gov.cn)发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系统最新版本,供纳税人免费下载。

  (六)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电视、媒体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其他未列明事项,请纳税人关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办税服务厅公告,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全省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内容来源:武汉市国税局征管科技处


- 完 -


责任编辑:安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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