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专职协理员的通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9-08-09 07:34:09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购买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1〕19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大路镇、姚桥镇、丁卯街道专职协理员各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区户籍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报名条件

(1)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劳动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6月6日(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延迟一周至6月13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人力资源配置市场219办公室。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镇江新区劳动保障专职协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请点击原文至“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下载。

3.凡符合条件的镇江新区籍高校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由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经复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条件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由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工资待遇不低于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镇江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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