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茂县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
经查,,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竹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茂县纪委监委
编辑:雨帆 洛野